关于开展“胶囊用明胶中铬含量测定”分析测试人员
能力培训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全省从事药品检验的相关人员:能力培训的公告
近来,中央电视台连续报道了“毒胶囊”事件,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实施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的公告”(2012年第25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胶囊剂药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2]1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凡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购进的原辅料和销售的产品逐品种、逐批次严格检验(具体要求已另文通知),否则不得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药用明胶、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2012年9月30日前,个别检验项目可以采取委托检验方式,自2012年10月1日起,不得进行委托检验。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四川省生物医药分析检测平台是四川省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支撑平台。平台利用自身分析测试的技术优势,正在开展和承担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中铬含量的检测任务。同时,四川省分析测试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STC),负责对全省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其宗旨是为提高全省分析测试人员整体的检测能力和水平,促进分析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四川省科技进步、公共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培训委员会和检测平台特委托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于2012年6月12日举办“胶囊用明胶中铬含量测定”分析测试人员技术能力培训培训考核。
现将培训班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参会人员:
全省从事药品检验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时间:
报到时间: 2012年06月12日早9:00,会议时间:2012年06月12日全天
三、报到及会议地点:
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火炬动力港二期七号楼(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
四、培训班计划及内容:

五、培训班收费标准:
收取资料费用300元(交通、住宿自理)
六、报名方式:
请贵单位报名者在收到函件后至报名截止日期,按要求填写好培训班报名回执单并传真至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我们将根据反馈情况统筹安排。本期培训班因考虑办班效果,本次培训班限招收学员30名,名额满后,报名后未能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递延至下期。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8-86787317 传真:028-86786761 E—mail:simc_kq@163.com
联系人: 王先生13981865375 林小姐 13880032815
八、网站地址:http://www.canas.cn/
九、回执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