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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检验、质量人员国家(法定)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2-05-23   点击: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食品检验、质量人员国家(法定)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通知

 
全国各检验机构、 食品企业质管部门、技术研发中心负责人:
        为适应我国加强对食品行业和食品生产、加工、餐饮等企业质量监管的要求,提高食品检验机构和食品企业贯彻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检验、质量管理等新规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自实施开展食品检验人员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以来,广大食品行业和食品企业已经考试认证了大批初、中、高级食品安全与检验人员,有效提高了各检验机构和食品企业检验人员专业与技能水平。随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食品行业和食品企业检验人员的要求逐年提高。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举办“食品检验(质量)人员国家(法定)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对象
        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初级、中级(国家五级、四级)资格认证考试条件不限;
         2、申报高级(国家三级)资格认证考试,需满足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一年;专科毕业两年以上;中专(高中)工作七年以上即可参加(高级资格具有签发报告权限)。

三、报名方式
        各单位(或个人)接到通知后,请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寄至我中心,报名条件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此次考核认证考试。

四、报名时间、辅导及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1日 全天
        2、辅导及考试时间:6月22日—24日上午(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24日下午考试(13:30——16:30)
        3、辅导地点: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后勤中心(成都市西胜街19号长生源商务酒店,成都市宽窄巷子附近)。

五、教材及考核方式
        统一使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考核专用教材;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部分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

六、证书颁发
        凡参加认证考试鉴定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标有级别、职业岗位,全国通用、国际互认、可上网查询、无须年检)。该证书是从事食品检验(质量)岗位人员技能水平和资质审核(QS认证、生产许可证)的凭证,是用人单位聘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七、收费标准
        初级1200元,中级1500元,高级1800元(含辅导、教材、资料、考核与评审、证书及午餐),外地学员住宿由中心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28-86786761 传 真:028-86787317
        联系人:王卫:13981865375 林 慧 13880032815 田华君13094411280
        地 址:成都市西胜街19号成都长生源商务酒店 邮 编:610015
        网 址:www.canas.cn通知公告栏 电子信箱:wwhlwxy@163.com


职业资格鉴定考核报名表
单位全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区号): 传真:

联系人: 填表日期: (单位盖章)
备注:
1、 参加认证考核的人数不限,此表可复印;
2、填毕后请传真至028—86787317;或电子邮件至wwhlwxy@163.com
3、学习期间,须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审批表》,由主办单位加盖公章后呈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鉴定指导中心报备存查,故需准备三张同一底版彩色照片(一张两寸、两张一寸)、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报到时交由培训中心工作人员或邮寄至本中心。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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