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验机构、企业质管部门、检验检测中心(科或室)及技术研发中心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对化学分析专业检验人员进行国家职业资格考核及认证的要求,使质检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从事化验、检验、质控等岗位工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四川省分析测试协会)决定举办“化学检验国家(法定)职业资格认证考核培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石油、化工、钢铁、矿物、试剂、溶剂、染料、涂料、橡胶、水泥、气体、煤炭、焦化、农药、化肥、电池、医药、化妆品、纸制品、日用化工产品、环境监测、水质监测、水处理和生物样品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进行化学分析检验人员、技术开发及质量管理人员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初级、中级资格条件不限;
2、申报高级资格,需满足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一年;专科毕业两年以上;中专(高中)工作七年以上即可参加(高级资格具有签发报告权限)。
三、报名方式
各单位(或个人)接到通知后,请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寄至我中心,报名条件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此次培训认证。
四、报名时间、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3月6日 (因此次认证考核培训恰逢2012第七届中国西部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召开,四川省分析测试学会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将组织本期参训学员3月7日上午出席开幕式并免费参观,下午则在成都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会议厅听取四川分析测试学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就环境安全与对策、仪器制造业的现状与未来等课题所作报告。)
培训时间:2012年3月8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
培训地点: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后勤中心(成都市西胜街19号长生源商务酒店,成都市宽窄巷子附近)。
五、教材及考核方式
统一使用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部分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
六、证书颁发
凡参加培训考试鉴定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标有级别、职业岗位,全国通用、国际互认、可上网查询、无须年检)。该证书是从事化学检验岗位人员专业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聘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七、收费标准
初级1200元,中级1500元,高级1800元(含培训、辅导、教材、资料、考核与评审、证书及午餐),外地学员住宿由中心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王 卫 电话:028-86786761、13981865375 传真:028-86786761
林 慧 13880032815 田华君13094411280 电话:028-86787317
地 址:成都市西胜街19号成都长生源商务酒店 邮 编:610015
网 址:www.canas.cn 通知公告栏 证书查询网站:www.qspa..org
电子信箱:wwhlwxy@163.com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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